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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6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经2023年5月31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如下: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与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纽富斯雪宝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与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兴途健辉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沣途沣泰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与杭州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金投飞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7号资产管理产品”)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认为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基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竞价结果,公司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436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2020-2023.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2020-2023.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出具了《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436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业智能”)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89元,共计募集资金69,813.4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0.17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5,236.01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314.16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64,263.2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2,548.64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314.1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0,210.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10.5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27,5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4,237.93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883.5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公司已将“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附件1中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尚未达到承诺投资总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募集资金尚在持续投入中;“补充流动资金”和“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实际投资金额分别较承诺投资金额大10.75万元、1.21万元,系实际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导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7,5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30,210.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710.5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27,5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8.70%,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实际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注]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承诺效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新增年均销售收入46,312.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9.05%,税后投资回收期6.80年(含建设期)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6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经2023年5月31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与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纽富斯雪宝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与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兴途健辉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沣途沣泰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与杭州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金投飞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7号资产管理产品”)签署《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监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滩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2020-2023.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9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达到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难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3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注册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309,71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5、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162.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21.42万元。以此数据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2022年度存在盈利增长10%、增长15%、增长20%三种情形,依此测算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023年4月,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其中,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240万股增加至9,888万股。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的股本总额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达到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幅度的增加,则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受到影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适应国家核电产业积极有序发展、核技术应用产业快速增长、核工业装备智能化水平提升的需要

  “碳中和”背景下,核电凭借高能效、污染小、单机容量大、发电量稳定等优势,将成为基荷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正积极有序发展。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及《中国核能发展与展望(2022)》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699万千瓦,相比2013年增长284%,核能发电量占比从2013年的2.11%提高至4.98%,预计到2035年的占比将达到10%左右。同时,作为近年来快速增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2019年产值约为5,000亿元(约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GDP的0.5%),未来十年有望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核电装机容量的不断增加,我国乏燃料规模也将不断增长,乏燃料后处理所需的核技术与核化工装备也需紧跟时代步伐。然而,国内现有核化工装备领域智能化水平相对不高,核技术应用产业化程度也相对不深,与核大国地位不相适应。在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背景下,核化工、核技术应用智能装备的自主化及国产化成为必然趋势。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高核化工、核技术应用智能装备的生产能力,有助于推动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的自主化进程,带动我国乏燃料后处理产业及核电产业的发展,提升核工业装备智能化水平。

  (二)健全核化工装备生产制造体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未来,随着我国核电建设的提速及核燃料循环产业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核化工装备也将面临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公司虽然在核化工板块掌握了核心技术,并开发了多款成熟产品,但在核化工装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方面仍比较有限,且不具备压力容器、核安全设备相关的制造条件。同时,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安全环保设施及核化工装备试验的公用工程配套不够完善,无法有效满足公司核化工装备的模拟料试验验证工作。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浙江海盐新建生产基地,完善核化工装备加工资质,健全核化工装备生产制造体系,为客户设计制造可靠的设备产品,并在设备试验验证方面提供更好的配套服务,从而进一步开拓相关业务,丰富产品类型,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核化工领域的技术优势和领先地位。

  (三)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完善核工业全产业链,落实公司战略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深耕核工业领域,通过多年发展,已经建成完善的研发、管理、制造、质量保障体系。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突出的研发实力和及时的交付能力,公司已成为国内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专业供应商,产品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面对当前核工业的难点和痛点,公司积极响应,凭借在核燃料循环产业领域积累的智能装备研发经验,进一步完善适用于全产业链的智能装备产品谱系。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持续推进现有产品升级换代,拓展产品应用场景,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的基础上,持续覆盖核燃料元件制造、核电站反应堆、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等核燃料循环产业其他环节以及核技术应用领域,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完善核工业全产业链,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核工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战略。

  (四)推动公司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增强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掌握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多项核心技术,取得了丰富的科技成果,并将取得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公司现有产品中。迭代推出的新产品获得了客户认可,实现了科技成果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形成了契合市场需求、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体系。公司的核工业产品通过长期迭代和大量性能测试后,已在技术、质量、性能指标等方面获得客户和专家的认可,成功应用于国家核工业重大专项中。同时,公司深度参与核工业智能装备从科研样机到工程应用的产业化全过程,实现了多项技术的产业化落地。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将进一步扩大至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核技术应用等领域,有助于推动现有技术产业化,提升核心技术及其转化能力,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公司业务快速增长,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迅速,经营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0,639.52万元、34,871.21万元、46,349.15万元和5,198.62万元。在核工业智能装备等领域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预计未来公司经营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公司需要保持较高水平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产品生产以及日常的运营需求。同时,公司为不断加强产品和技术优势,未来将持续增加行业高端生产设备、测试设备投入、优秀人才引进及研发投入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未来的资金压力,保障公司业务规模的拓展,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六)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0,857.73万元、38,490.20万元、32,726.93万元和23,433.7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继续优化,营运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将营运资金投入日常经营和产品研发,增强业务灵活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核工业智能装备、非核专用智能装备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工业、新能源电池及医药大健康等领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迎合市场需求、顺应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一支由博士领衔的专业技术团队和管理队伍,骨干人员毕业于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知名院校,从事机器人、机械自动化、智能控制、核化工、软件开发等多个学科领域和专业方向。公司建有浙江省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与浙江大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合作,引进多名博士后进站培养。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现已构建了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技术研发团队、丰富项目及产品交付经验的运营团队,保证了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交付的高效性。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适用于核工业环境下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制,涉及机械、电气、电子、光学及信息管理等技术,技术集成能力要求较高,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核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系列产品及技术服务。

  公司已掌握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技术、核工业智能装备技术、数字化工厂技术等关键设备和控制系统的核心技术。其中,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技术通过开发特有运动控制算法,实现无传感力反馈的遥操作;核工业智能装备技术通过自主研发耐辐照、快速检维修模块化单元,确保智能装备安全可靠运行,大大提高核工业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数字化工厂技术基于数字化设计与工业大数据处理算法,集成各类控制管理系统、数字孪生、边缘计算和基于机器人集成应用的智能装备硬件,引领下游行业数字化工厂发展。

  公司的技术优势将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成立时正值我国核工业智能化进程开始启动的时间窗口,公司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全力投入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在2015-2018年核工业智能装备发展起步的重要窗口期,公司参与了核工业各类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的预研项目,为后期设备定型及工程供货打下基础,具备行业先入优势。

  同时,经过多年专注经营,公司与中核集团下属各大研究院所及主要生产单位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公司开发的适用于特殊环境的机器人、智能装备产品以及自研能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在多年的合作中,公司可靠的产品质量、可控的交货进度、创新的设计理念,满足了客户需求,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好的品牌信誉和口碑。公司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己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己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行之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来建良先生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更新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修订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修订后的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预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修订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修订后的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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