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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2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25楼公司会议室。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现由于场地安排调整,公司决定将2022年度股东大会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25楼公司会议室。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会议地点变更外,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时间和会议议题等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变更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8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1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25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9-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第17、18、19项议案将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24楼德明利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6月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一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平云、李格格

  电话:0755-2357 9117

  传真:0755-2357 2708

  电子邮箱:dml.bod@twsc.com.cn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09”,投票简称为“德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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