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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1,129,100股,已于2023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67,000,000股增加至568,129,100股,注册资本由56,700万元增加至56,812.9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112.91万股股份已登记完毕,公司股份总数已由567,000,000股增加至568,129,100股,注册资本由56,700万元增加至56,812.91万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6月5日,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辉龙”)已提前将于2023年7月18日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对这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2023年6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将上述归还募集资金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亚辉龙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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