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6月5日
●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数量:133.00万份
●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人数:7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5月3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49名激励对象683.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71.00万份,激励对象为48人,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6、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5月16日
2、预留授予数量:133.00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7人
4、行权价格:12.07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9月30日后授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上述“公司总股本”为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203,849,297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权益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纵横通信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370、1000000371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6月5日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登记的人员和数量:
注:上述“公司总股本”为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203,849,297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一致。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授予的133.00万份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014、019)。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6661532B
名称: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协同路190号A座18层
法定代表人:苏维锋
注册资本:贰亿零叁佰捌拾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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