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7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金科控股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5月23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收到金科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由金科控股指定的增持主体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系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或其指定的主体。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286.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财聚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管理层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23年5月23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3年6月5日,财聚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2%,成交金额2,871,500元,成交均价0.973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聚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67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60%,成交金额合计19,268,526元。

  本次增持前后金科控股、黄红云其一致行动人红星家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财聚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报备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7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与公司经营结果和公司所付出的努力严重不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高度认可,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今日收到陈星宏、罗利成、王伟、宋柯、黄中强、杨惠、喻林强、吴亚春、谢滨阳、宗慧杰、张勇等11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通知,截至2023年6月5日,上述人员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0%,合计增持金额为14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周达、杨程钧、陈星宏、梁忠太、罗利成、王伟、张强、宋柯、黄中强、蒋军、刘绍军、杨惠、喻林强、吴亚春、谢滨阳、宗慧杰、张勇、石诚等18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3、 上述增持主体中,周达、杨程钧、张强、宋柯、刘绍军、梁忠太等6位于2022年6月提出股份增持计划。该6名增持主体于2022年9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3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合计增持金额为600.61万元,已实施完成该次股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4日及9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其余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与公司经营结果和公司所付出的努力严重不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高度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人员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本次增持具体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6月5日,陈星宏、罗利成、王伟、宋柯、黄中强、杨惠、喻林强、吴亚春、谢滨阳、宗慧杰、张勇等11位增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0%,合计增持金额为14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增持金额数据来源于股票交易记录。

  2、本次增持前后各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报备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的交易记录。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