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议案1.00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至11:30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6月21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ketop.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3:4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王峥夏
联系电话:0374-3219525
传真:0374-3219525
电子邮件:stock@ketop.cn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附件二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6月21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8,投票简称:开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3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决议到期日(2022年11月6日)起12个月。前述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3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河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下发的《河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在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豫博管办〔2023〕8号),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符合新设站条件,可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
公司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重视研究开发的成果。截至目前,公司已参与十余项国家重大输变电工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试验验证,自主研发二十余种型号的新型试验设备及系统,获得国家专利82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同时获得省市级科技奖励14项。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利于推动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做好对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研发团队和研发能力的建设,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本次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3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3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