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减持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设立公司第一期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0年1月17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90,900股,成交均价为51.515元/股,成交金额为2,013.72万元。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20,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0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4年1月16日止。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1年1月16日届满。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97,740股,成交均价约为30.42元/股,成交金额1,209.89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2022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3月14日届满。
二、 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820,8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397,74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已于2023年6月5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减持完毕。
在上述减持期间,本次减持主体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前述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后续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因控股股东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光明国资局)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在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至2023年6月2日(星期五)期间停牌。2023年6月2日,光明国资局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根据该《合作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光明国资局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控股股东光明国资局尚未签署控制权变更事项所需的《无偿划转协议》等,本事项尚需履行国务院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等有权部门的审批批准程序,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审查及其他必要的程序。上述审批批准程序是否可以通过以及通过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