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以2022年末总股本74,5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27,75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度
2、 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5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
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14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截至2023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
咨询联系人:付林
咨询电话:0556-8927299
传真电话:0556-89272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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