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等相关手续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有关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23-01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3年6月1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临2023-019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届满三年(2020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届董事会提名沈雯先生、郭峰先生、胡兵女士、沈臻先生、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晖明先生、文学国先生、徐宗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0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0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0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3年6月2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23-01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3年6月1日以传真方式与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孙宜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临2023-019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届满三年(2020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本届监事会提名孙宜周先生、刘罕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0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9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于2020年6月24日由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沈雯先生、郭峰先生、胡兵女士、沈臻先生、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共6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张晖明先生、文学国先生、徐宗宇先生,共3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核查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董事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独立董事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沈雯先生、郭峰先生、胡兵女士、沈臻先生、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名张晖明先生、文学国先生、徐宗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孙宜周先生、刘罕先生,共2人。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另有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第九届监事会。

  以上监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以上监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职监事职务。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沈雯:男,1958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常务理事、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曾任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郭峰:男,1958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上海广播器材厂厂长助理、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长。曾三度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

  沈臻:男,1982年7月生,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上海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胡兵:女,1968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行政副总裁、党委书记;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建国宾馆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上海国际农展中心有限公司行政总监、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

  唐继锋:男,1973年2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室经理、研究部经理、证券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长。

  陆卫达:男,196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柔性版分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上海市闵行区印刷协会会长。曾任上海第二印刷机械厂厂长助理、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晖明:男,1956年7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复旦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上海市市政府发展战略研究咨询委员、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就业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开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副理事长、宝武集团顾问。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510)、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60075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08)独立董事。

  文学国:男,1966年4月生,法学博士,上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法学会农村农业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企业经营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上海大学副校长(挂职)、法学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当代中国出版社社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宏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罗莱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宗宇:男,1962年12月生,管理学博士,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经贸学院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经理;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605388)、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56)、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9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00469)独立董事。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孙宜周:男,1969年6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上海市闵行区第五届政协委员。

  刘罕:男,1971年5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总经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研究部总经理,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7日

  至2023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第4项已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第5-8项已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14项已经2023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5项已经2023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09

  3、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