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晟文化”)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大晟文化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以上持股数量、比例计算系按照周镇科先生2023年6月5日持股情况计算。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周镇科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陈亮先生转让3,000万股。截至2023年6月5日,上述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情况
注:以上持股数量、比例计算系按照上述股东2023年6月5日持股情况计算。
周镇科先生后续若有新增质押情况将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拟向廊坊市宁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驰商贸”)转让子公司河北劝业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劝业场酒店”)83.3333%股权,在前述股权转让过程中,宁驰商贸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履行付款义务,公司依约行使单方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权利。
一、原交易事项概述及终止原因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宁驰商贸转让子公司河北劝业场酒店83.3333%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司与宁驰商贸确定股权转让事项以来,保持与对方的积极沟通,推进转让事宜,但宁驰商贸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公司依约行使单方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权利,解除通知已有效送达宁驰商贸,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于2023年4月12日终止。公司不再负有向宁驰商贸转让公司持有劝业场酒店83.3333%股权的义务,并有权自行处置前述股权及相应之所有权利和利益,公司对《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020年,公司以持有的劝业场酒店83.33%股权质押,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贷款于2022年11月份还清,公司持有劝业场酒店83.3333%股权于2023年1月5日解除质押。
二、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与宁驰商贸所签订的劝业场酒店83.3333%的《股权转让协议》,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为盘活资产,提升内部管理运营能力,公司将继续推进劝业场酒店的股权转让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5日及2023年6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5日及2023年6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过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6.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9.80万元。2022年,公司影视剧业务收入471.95万元,占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的2.27%,影视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8.49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51,617.17万元。公司经营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881.65万元,商誉15,913.20万元,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较高。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得知,除本公告所述事项及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4. 公司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5.经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陈亮先生转让3,00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事项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6.公司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所持9,700万股公司股份于2023年6月5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镇科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30万股,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所持股份无质押。截至2023年6月5日,周镇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晟资产合计持股本公司股份195,875,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1%,周镇科先生及大晟资产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为14.96%,占公司总股本的5.24%。
7. 公司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及大晟资产因诉讼纠纷,导致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被司法冻结95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87%,占公司总股本1.70%。
8.除公司已披露相关事项外,没有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5日及2023年6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动态市盈率为6196.01倍。根据中证指数显示,公司所处的游戏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8.24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晟资产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较高,仍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事项及公司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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