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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