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730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2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32.2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9.5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6月6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70.72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54.8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6.66元/股(不含36.6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6.66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7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6.66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73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4:53:08:966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47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76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1,75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5,107,650万股的1.013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6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6月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10.0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32.2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市盈率为:
(1)37.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9.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6.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_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2023年6月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0.72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3年6月6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上市公司年报
注:①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②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③截至2023年6月6日,*ST泽达未披露2022年年报,静态市盈率平均值计算剔除了负值及异常值(即剔除卫宁健康、思特奇、*ST泽达、山大地纬、易联众和安硕信息)。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威士顿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客户优势
公司凭借多年积累,对客户所处行业的特点有着较为深入的理解,可以为客户提供核心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信息化产品及服务。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公司逐步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客户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主要客户均来自于工业和金融业的大型央企和国企,包括上烟集团、湖北中烟、江苏中烟、广东烟草、江苏烟草、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汇添富基金、太平洋保险等,客户资源具有质量高、可信度高、稳定性强等特征。凭借扎实的专业技术和对行业的深入研究,以公司自研产品为基础,公司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方案及相关服务。在与客户长期合作的过程中,公司注重持续改进服务,客户满意度较高、粘性较高,客户的后续升级和维护需求会给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
②技术与产品优势
多年发展历程中,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在稳健经营的过程中,持续对前沿信息技术跟踪和投入。一方面,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了包括iWisdom敏捷开发与应用平台以及智能制造领域、金融领域多项前沿技术在内的核心技术,成为公司信息化业务及服务的核心支撑;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在行业中长期积累的项目实施经验,获得了一批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如:CMMI5级评估认证、“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其中,CMMI即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是全球最先进和科学的软件工程管理模型与方法,是衡量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权威标准。CMMI5级是最高等级的认证,也是目前世界范围内针对软件能力成熟度最权威、级别最高的评估之一。获得该资质标志着公司在软件开发、产品研发、产品集成、项目管理、过程管理、量化管理、质量管理、过程改进优化等方面的能力达到了一个较高的高度,获得了国际权威机构认可。
③经验优势和管控优势
公司作为专业的软件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细分领域积累了一系列成功案例,培养了专业化的开发实施团队,在细分行业具备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以其丰富的行业经验助力工业领域客户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在制造运营管理、企业资源管理、企业IT综合管理、数据管理等产品领域具备大量成功实施案例。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控优势较为突出:I.前期项目评估阶段,公司运用一系列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手段,确保技术可行性,鉴别和管理项目实施风险;II.项目执行阶段,公司以iWisdom敏捷开发平台作为统一平台对开发过程和开发质量进行管控,同时公司对项目执行关键节点进行划分,确定各阶段的工作产物,按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实施项目,确保质量,按期交付,并有效控制实施成本。
④人才优势
公司所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是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且科学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专业知识匹配、管理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形成了稳定、专业、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公司共有9名核心技术人员,均毕业于包括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日本明治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具有丰富的学术理论基础,对行业前沿技术有深刻理解和掌握,具有丰富的开发和实施经验。
(下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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