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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164,期权简称:青鸟JLC2。

  2、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8,698份,行权价格为10.72元/份。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三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23年5月15日(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起始日为2023年6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5、本次可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将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0.7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部分数量调整为758,698份。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164,期权简称:青鸟JLC2。

  二、行权期限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三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23年5月15日(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起始日为2023年6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

  三、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共21人,可行权数量为758,698份,行权价格为10.72元/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35,196,935股增加至735,955,633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九、其他说明

  1、承办券商华泰证券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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