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3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8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委托化学工业气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光明化学工业气体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新能源公司所产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公司近日取得了经大连检测中心检测检验,所有样品均符合GB/T37244—2018《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质量指标要求的报告。
氢能源的利用不仅是国家战略发展的目标,更是解决世界环保问题的重大举措,氢能源可以真正的做到零排放、无污染。近年来,燃料电池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最具潜力,氢燃料电池车辆的研发也广泛开展并投入市场,国内燃料电池汽车销量大幅增加。新能源公司作为黑龙江首家能够生产符合GB/T37244—2018《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质量指标要求氢气的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产业和技术优势,加快构建制氢、储氢、加氢、用氢闭环氢生态产业链,满足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新材料企业。
备查文件
《化学工业气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光明化学工业气体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报告》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六月七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