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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次公告的两起诉讼均为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诉讼一为共同被告;诉讼二为第三人。

  涉案的金额:诉讼一涉案金额为1,784.25万元;诉讼二无涉案金额。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法院对诉讼一的一审判决,公司将补充计提相应利息和诉讼费用,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将产生影响,目前该诉讼处于上诉期内,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尚不确定。根据法院对诉讼二的一审判决,公司将与原告协商开展对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解散、清算相关工作。因解散、清算工作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且目前公司与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之前尚存在诉讼事项,解散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暂不确定。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分别收到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云南昊龙实业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以下简称“诉讼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陈国捷以“解散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提起的解散诉讼(以下简称“诉讼二”)。

  上述两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7日和2023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23、2023-029)。

  二、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一进展情况

  经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确认案涉工程价款为1,484.25万元,且认为公司对原告主张的案涉工程价款具有支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七百八十九条、第八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对诉讼一判决如下:

  1.判令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云南昊龙实业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484.25万元;

  2.判令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云南昊龙实业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1,484.25万元为基数,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自2022年11月25日起至上述款项清偿日止的利息;

  3.驳回原告云南昊龙实业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4.驳回原告云南昊龙实业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89万元,由原告云南昊龙实业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58万元,由公司负担10.31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二进展情况

  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作为被告持股45%的股东,以被告经营管理陷入僵局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解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明确表示尊重股东意见,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亦同意解散被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判决如下:

  解散被告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案件受理费40元,由被告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其他小额诉讼情况如下: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法院对诉讼一的一审判决,公司将补充计提相应利息和诉讼费用,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将产生影响,目前该诉讼处于上诉期内,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尚不确定。根据法院对诉讼二的一审判决,公司将与原告协商开展对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解散、清算相关工作。因解散、清算工作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且目前公司与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之前尚存在诉讼事项,解散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暂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上述两起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2023)云0602民初1309号《民事判决书》。

  2.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3)渝0112民初10310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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