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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58        证券简称:祥生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无锡祥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股东上海御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股东无锡祥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12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及资金规划,公司股东无锡祥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御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祥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1,93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合计不超过1,121,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1月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合计不超过81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将于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股份减持期间内,相关股东将遵守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无锡祥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就所持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100%;同时,在本企业作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企业将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股东上海御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祥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就所持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莫善珏、莫若理和陆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无锡祥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御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坚控制的企业。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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