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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的议案》。结合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进行调整,缩减各项目投资总额,不再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投入,主要缩减的投资构成项目为场地使用费用、铺底流动资金、产品交付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3号),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210,6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4元,共计募集资金1,430,169,804.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54,662,223.9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75,507,580.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汇入星环科技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此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上市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674,703.7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832,87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7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将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28,863.8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7,093.10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进行调整,缩减各项目投资总额,不再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调整前后各项目总投资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一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予以投入,不再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投入。投资总额缩减主要原因系:

  1、场地使用费用: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原总投资之间存在资金缺口,结合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和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公司研发及运营中心,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四个研发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各类研发项目以及公司运营团队提供场地支持。考虑到该情况,场地购置费用不再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中。由于公司研发及运营中心建成使用尚需时日,公司将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项目的临时场地租金。

  2、铺底流动资金:为提升募集资金、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更为审慎、高效地开展项目投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不再专门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铺底流动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由公司整体予以统筹支持。

  3、产品交付费用:随着公司产品成熟度的不断提升,公司产品交付过程所需的人力投入有所减少,结合公司目前的产品状况,公司缩减了产品交付费用规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一致。调整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和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汪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时间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4,168,413股(含24,168,413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股份总数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为进一步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在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针对参与竞价的对象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并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后的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同时,公司将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部分现有股东出具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066.64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运用,公司编制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加快推进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的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市场环境和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调整、修改、补充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执行、终止、递交、呈报、执行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保密协议、与投资者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设备购买等相关合同);

  3、根据相关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递交、公告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反馈意见回复、承诺函等材料;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部门对具体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的要求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登记、核准、备案等手续及信息披露事宜;

  4、办理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项目实施地点、按经营发展需要调整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等;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各项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手续和程序);

  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规定或政策、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公司实际情况等发生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发行方案、发行预案等文件;

  8、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及其他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的议案》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进行调整,缩减各项目投资总额,不再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投入,主要缩减内容为铺底流动资金、场地使用费用和产品交付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由3年变更为3-5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会计估计变更,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将折旧年限由3年变更为3-5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减少2023年度折旧金额约376.43万元。

  2023年6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拟将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由3年变更为3-5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现有服务器性能稳定,使用寿命明显超过原定的3年折旧年限。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的评估结果,并结合行业状况,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由目前的3年调整为3-5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未经审计),假设不考虑2023年3月31日之后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预计对未来各期的折旧金额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正数为折旧增加,负数为折旧减少

  如上表所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变更依据充分,理由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星环科技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环科技”、“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股本总额均将大幅度提升,募集资金将充实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但由于短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将较小,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

  1、财务指标影响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3年11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2,066.64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24,168,413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限制性股票归属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后公司2023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23年度现金分红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34.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35.90元。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2年基础上按照增亏20%、持平、减亏20%三种情况测算。

  (8)以上仅为基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目的所作出的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承诺,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测算。

  二、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项目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实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短期内会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实现,这一状况有望得到逐渐改善。

  此外,若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存在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核心技术壁垒,扩大产品线覆盖范围,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量化投研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知识中台建设项目、数据分析大模型建设项目、数据要素安全与流通平台建设项目、研发及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其中智能量化投研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知识中台建设项目、数据要素安全与流通平台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研发,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是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拓展,数据分析大模型建设项目则是在现有业务之下开发形成新产品线。研发及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则是为公司研发及运营活动提供场地及设备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基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方面的储备情况分析,详见《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公司未来将通过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等措施,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针对核心技术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专利保护,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主知识产权。

  2、加强内部控制和人才建设,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管控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研发、采购、生产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于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等进行了明确。公司还制订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本次发行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

  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孙元浩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吕程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9、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范磊、佘晖、赞星投资中心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如下: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承诺方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给予补偿;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方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珺辰、温烨、张立明、黄宜华、邬健敏、马冬明、李一多,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8、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董事郭凯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按照有权机关的生效裁判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8、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B栋1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6 月 2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88 号 B 栋 11 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3年 6月 27日下午 16:3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 ir@transwarp.io)

  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 2023年 6月 27 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88 号 B 栋 11 楼

  联系电话:021-61761338

  邮箱:ir@transwarp.io

  联系人: 李一多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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