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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6月7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3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4.00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8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另外,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权日:2023年4月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44.0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23人;

  4、行权价格:63.36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7、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三、激励对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 股票期权简称:鼎际得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372、1000000373、1000000374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6月7日

  4、本次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股权激励计划终止或激励对象放弃行权时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处理。

  经测算,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授予的44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预测算费用为24.68万元,具体需摊销的费用预测见下表: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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