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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限售股数量为13,331,10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49%,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9日核发了《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13,331,104股股份已于2022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5,478,000股变更为98,809,10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14名,对应限售股数量13,331,104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3.4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6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流通时间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股东的限售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331,104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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