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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3-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集团”)的通知,创达集团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债”)换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创达集团已于2023年4月11日完成本期可交债的发行。本期可交债简称“23创01EB”,债券代码“137171”,发行规模9.1亿元,债券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19号公告。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41,963,59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560,300股,即以939,403,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303,292.1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4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6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43号公告。

  根据《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标的股票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标的股票价格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换股价, 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23创01EB”的换股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起由14.50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债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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