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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二批)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期权简称:钧达JLC6

  ● 期权代码:037355

  ● 预留授予日(第二批):2023年5月23日

  ●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第二批):2023年6月8日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第二批):43.15元/份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第二批):23.8372万份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人数(第二批):5人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第二批):36个月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第二批):2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已办理完成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 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10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 2022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2年6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6名激励对象授予223.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0.92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七) 2023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 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3年1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一批),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39.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0.92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

  (九)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0.92元/份调整为43.15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3.90万份调整为313.0297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00万份调整为79.6904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批)的情况

  (一)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第二批):2023年5月23日。

  (二)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3.15元/份。

  (三)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第二批):23.8372万份。

  (四)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5人。

  (五)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钧达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预留授予股权期权的行权条件: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一)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3.8372万份股票期权。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捷泰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捷泰科技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关于本次预留授予情况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差异情况说明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2,207,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98078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71178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4月1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应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0.92元/份调整为43.15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3.90万份调整为313.0297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00万份调整为79.6904万份,其中预留授予(第一批)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9.95万份调整为55.8532万份,预留授予(第二批)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05万份调整为23.8372万份。除上述内容外,本次授予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代码:037355

  (二)期权简称:钧达JLC6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第二批):2023年6月8日

  六、本次激励计划计提的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则2023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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