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76,141,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8103%。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75,74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6676%。
(2)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393,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27%。
(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393,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93,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2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 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12,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5%;
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3%;
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51%;
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80%;
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12,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5%;
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3%;
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51%;
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80%;
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12,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5%;
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3%;
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51%;
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80%;
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69%。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昊先生、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刘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5,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7,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393%。
是否当选:是
4.02选举刘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4.03选举刘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4.04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延新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郭继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5.02选举周德洪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5.03选举延新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6、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韩文彬先生、谭群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选举韩文彬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6.02选举谭群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6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在职工代表会议、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名单如下:
1、 非独立董事:刘昊先生(董事长)、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
2、独立董事: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延新杰先生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韩文彬先生(监事会主席)、谭群智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刘昱先生
以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郭建林先生、李志忠先生、刘华昌先生、刘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电话及口头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刘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6月7日通过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口头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韩文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蔺政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蔺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蔺政先生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蔺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蔺政先生简历
蔺政先生,男,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奥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湖北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蔺政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郭修根先生、蔺政先生、赵超峰先生、邓伟先生、吴日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超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蒋琛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田新华先生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
1、刘昊先生,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AOHAI TECHNOLOGY (SINGAPORE)PTE.LTD.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昊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1%。刘昊先生与刘蕾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53.16%的股份。刘昊先生与刘蕾女士为夫妻关系,刘昊先生与刘旭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刘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刘旭先生,男,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10月至今,任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海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香港奥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AODA TRADING LLC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旭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618.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刘旭先生与刘昊先生为兄弟关系,刘旭先生为刘蕾女士之大伯,除此之外,刘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匡翠思先生,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匡翠思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郭修根先生,男,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修根先生通过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4%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蔺政先生,男,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奥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湖北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蔺政先生通过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9%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赵超峰先生,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广东麦斯卡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广东钻石世家国际珠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赵超峰先生通过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9%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邓伟先生,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2月至2018年5月,历任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高级经理、大客户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邓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吴日诚先生,男,199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日诚先生通过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9、蒋琛女士,女,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现任公司法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蒋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蒋琛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
10、田新华先生,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东莞志友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富海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百腾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7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田新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刘昱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刘昱先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刘昱先生简历
刘昱先生,男,199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2017年7月至今,任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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