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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6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可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非职工代表李可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名肖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是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4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557.7060万股变更为5,585.589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557.7060万元变更为5,585.5896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上述制度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 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投入需要一定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 投资方式

  1、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最近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是基于“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建设的主体工程上进行装修,以及相关实验仪器的投入,因此投入进度有所推迟,同时在2022年第二季度,受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工程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多环节受阻;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购置设备以高价值、先进的进口设备为主,部分进口设备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部分设备暂未进行采购。因此,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预计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睿昂基因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睿昂基因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薛愉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薛愉玮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薛愉玮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经理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薛愉玮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薛愉玮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住院医师,2003年7月至2008年7月任辉瑞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医学信息沟通专员,2008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罗氏诊断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雅培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任上海仁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阿斯利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市场经理(肿瘤伴随诊断),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北京翳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任上海霁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2022年12月任阿斯利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副总监(肺癌检/创新业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薛愉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万股,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可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李可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李可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可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可嘉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李可嘉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李可嘉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谨向李可嘉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肖悦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及质控部部长;2018年3月至今任上海辉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及质控部部长;2019年6月至今任北京诺东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上海辉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肖悦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尚先先生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上海辉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监事,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6日

  至2023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睿昂基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

  电话:+86-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电子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3年5月31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2、“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和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五、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0.3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与该募投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科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科创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依照前款规定履行程序,但科创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因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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