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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变价处置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81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柏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通知,其持有的公司380.76万股股份存在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变价处置的可能性,公司控股股东与相关方尚在沟通处理方案的过程中。

  本次变价处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变价处置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952.76万股;出于谨慎性原则,若5月29至5月31日已拍卖的3,000万股过户完成,以及6月8日披露的2023-080号公告执行完毕,且本次变价处置完成,则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下降到8,6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2%;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合计持有股份数为10,328.3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85%,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公告仅为提示性公告,相关事项尚未具体实施,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相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各方正在积极按计划推进预重整工作。本次如启动变价处置,不会对预重整推进工作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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