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支付租金的对象主要系终端门店的出租方,涉及的出租方较多、单个出租方的支付金额较小,下表仅列示年度支付金额超过50万元的明细:
单位:万元
[注1]相关流水收款方为合营方的,系公司在合营转直营时,对于合营方与出租方原签订的租赁协议未到期的,公司与合营方、出租方签订三方协议,将原合营方店铺的承租方转为公司,公司将原合营方预付的租金、保证金支付给合营方,公司支付给合营方租金的金额视其转直营的店铺数量及预付租金金额不同
[注2]对于该等交易对象,公司全年支付的租金较高系龙湖、万达等大型连锁百货公司存在多家卖场指定统一结算主体的情况,导致支付给单一交易对象的租金金额偏高
(2)2022年第二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负的原因,相关经营活动的具体内容、涉及对象情况及金额,是否存在前期经营款项退回的情况,是否涉及资金占用。
1.2022年第二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负的原因系2022年一季报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数据编制有误,由于财务人员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内部交易成本金额未完全抵销,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时同时增加,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未产生影响,而公司在编制2022年半年报时按照正确的抵销数据考虑现金流量表,从而导致第二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为负。上述情况仅数据统计差错,不存在前期经营款项退回的情况,不涉及资金占用情形。
2. 对2022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3)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支付的大额租金和保证金款项系根据店铺租赁协议约定付款,我们未发现存在通过支付租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经核查租金对手方的工商信息、公司员工花名册,我们未发现租金对手方与公司存在直接关联关系,但2022年合营方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对于上述合营方实质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负系公司在编制2022年第一季度现金流量表时数据有误,除年报已披露的通过退回前期经营款项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外,未发现其他前期经营款项退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ST奥康 公告编号:临2023-024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印发的《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王振滔、王进权、王晨、翁衡:
2022年度,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公司合营方和经销商向公司借款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资金占用行为,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振滔、总裁王进权、副总裁王晨、董秘兼财务总监翁衡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王振滔、王进权、王晨、翁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将按照上述《警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ST奥康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已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2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ST奥康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已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2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ST奥康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公司2022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一季度和2022年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2年年报披露日,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部归还公司。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一季度和2022年三季度报告部分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对公司 2022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2)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3)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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