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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1,304,9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5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1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发行情况

  2015年11月27日,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号),核准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6,080,473股股份、向杭州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733,430股股份、向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488,964股股份、向上海赋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414,263股股份、向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恒投资”)发行11,304,928股股份、向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531,409股股份、向卫保川发行8,488,951股股份、向孙杰风发行4,942,492股股份、向王艳发行4,244,495股股份、向马建建发行3,869,949股股份、向王益炜发行2,579,939股股份、向卢丹发行1,547,980股股份、向金漪发行1,330,309股股份、向祁婧怡发行1,289,969股股份、向王钢发行644,985股股份、向戴耀明发行644,985股股份、向常州乐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166,128股股份、向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030,81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334,46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共计新增254,668,92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上市日为2016年2月15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村投资”)相关基金账户于2022年6月14日通过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过户的方式,取得原由建恒投资持有的公司11,304,9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51%。

  截至2023年6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453,079,58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364,24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5,715,335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注1:“千足珍珠”系公司原证券简称,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完成了变更名称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名称由“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千足珍珠”变更为“创新医疗”。

  注2:2022年6月14日,一村投资相关基金账户通过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过户的方式,取得原由建恒投资持有的公司11,304,928股股份。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相关情况

  2019年2月15日,建恒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因其未向公司提出股份解除限售申请继续锁定。后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等因素,暂不对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2022年6月14日,一村投资相关基金账户通过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过户的方式,取得原由建恒投资持有的公司11,304,928股股份。

  2022年10月31日,一村投资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公司董事立即为一村投资持有的全部“创新医疗”共计11,304,928股限售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同时赔偿损失(包括律师费)并承担诉讼费用,该案案号为(2022)沪0115民初74102号。

  2023年6月2日,一村投资向公司提出解限申请。

  2023年6月8日,公司与一村投资签署《和解协议》,就上述(2022)沪0115民初74102号案件争议的限售股解除限售等事项达成和解。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304,9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5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六、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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