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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投资”)将其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财通”)70%股权转让给赣州睿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睿象”),转让价款总额为4,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本次交易进展

  近日,明冠投资已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明冠投资不再持有兴华财通的股权。按照《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股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约定,明冠投资在移交全部兴华财通证照、印章给赣州睿象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至赣州睿象支付最后一笔兴华财通股权转让款1,500.00万元人民币期间,赣州睿象依据《质押合同》约定将其受让的兴华财通的70%股权质押给明冠投资。

  截至目前,明冠投资已收到赣州睿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3,000.00万元。按照《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赣州睿象应将剩余股权转让款1,500.00万元于2023年8月31日前支付。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出售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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