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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 至6月1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dday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报告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0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 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窦勇先生,总经理郑洪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牛海平先生,财务总监李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6月20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 至6月1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dday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牛海平、张岚

  联系电话:0536-6528805

  传真:0536-6112898

  电子邮箱:zqb@sdday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大业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规则要求,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和“第六节 重要事项 十、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一、“第四节 公司治理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金武,董事、副总经理窦万明因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管理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二、“第六节 重要事项 十、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金武,董事、副总经理窦万明因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管理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王金武先生、窦万明先生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并在本公告发布的同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供投资者查阅。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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