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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67

  

  股东申萍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晚间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持股5%以上股东申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96%。

  2023年3月21日,由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115,607,470股变更为1,114,117,970股,故申萍拟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9,986,648股。除上述调整外,减持比例等其余事项与原减持计划一致。

  2023年4月27日,申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申萍在2023年3月14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56,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9%。

  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申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申萍累计减持6,645,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6%,现将本次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及其部分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合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自2023年5月4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萍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为0.874%,期间申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2023年6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股东申萍减持股份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申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6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及部分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范秀莲、申萍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范秀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3,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4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申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8,351,594股,占公司总股本5.2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范秀莲女士及持股5%以上股东申萍女士《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2、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范秀莲、申萍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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