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6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8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李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3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瑞发先生、刘咏平先生、蔡福春先生、关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1.1 选举罗瑞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选举刘咏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选举蔡福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选举关志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3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君柱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向吉英先生、司贤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2.1 选举陈君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选举向吉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选举司贤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向吉英先生自2018年1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向吉英先生拟任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在公司连任时间满六年时止。其他独立董事拟任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同意调整董事会组成人数,并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有关条款。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中涉及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确定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董事、监事选举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四川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四川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注销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及相关证照注销等工作),授权期限至本次注销事项全部办理完毕。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四川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研发经过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研发结果不确定性降低,同时研发项目支出核算可靠性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公司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6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3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选举。根据对被提名人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的审查,经审慎考察,监事会同意提名周海荣先生、倪传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
1.1 选举周海荣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选举倪传宝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监事会确定了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该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溢科技”)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3月26日届满,公司已于2023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海荣先生、倪传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上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任职前,原监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3、公司向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周海荣先生简历
周海荣,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际私法专业。曾任深圳市深华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兼法律部部长、深圳华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周海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海荣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海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倪传宝先生简历
倪传宝,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曾任江苏省司法厅科员、深圳市鹏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公司监事、广东艾特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倪传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倪传宝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倪传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董事会组成人数,并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等有关条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3年6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四川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四川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四川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四川分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87TKF2Y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66号2栋15层1503、1504号
分公司负责人:赵锋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开展其他一般经营项目(不含生产加工及投资理财金融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注销的目的及影响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之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决定注销四川分公司。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确保本次注销工作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及相关证照注销等工作),授权期限至本次注销事项全部办理完毕。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或“解释”),规定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该解释发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2023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深耕智能交通行业,秉承“让交通更智慧,让生活更简单”的企业使命,助力交通行业向智能化、数字化迈进。公司聚焦持续提升产品创新,保持研发投入,同时通过引入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加强研发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快研发创新技术的应用成果转化。鉴于公司研发经过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研发结果不确定性降低,同时研发项目支出核算可靠性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公司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将内部自行研发项目所有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研发内容、研发目的等因素对所有研发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划分为技术预研、新品开发、改进开发和集成交付项目。具体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针对公司的新品开发项目以通过可行性分析并立项评审后作为资本化时点,计入开发支出。在项目研发完成时,就项目是否达成预定目标召开结项评审会议,对于会议评审达到研发既定目标的项目,于结项完成时点结转无形资产。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依据充分、客观、合理,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核查,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周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2、上述提案1-2、提案4-8、提案10-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4、提案9、提案14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提案2、提案3适用累积投票制并采用等额选举。其中,提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提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3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
4、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也可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提案4、提案5、提案14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下午17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6月28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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