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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三个“着力”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

  本报记者 杜雨萌 见习记者 毛艺融

  6月14日,国新办举行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袁达、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等人出席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袁达介绍,近年来,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袁达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政策措施,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突出做好三个“着力”。

  一是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保障公平竞争。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启动招标投标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督促银行业落实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推动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量扩面。

  二是着力强化法治化支撑,切实稳定企业预期。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一体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罚款事项专项清理。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

  三是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继续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工作,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带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

  企业创新成功与否,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在吴海平看来,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之所以能蓬勃发展,关键是有一个很好的服务创新、支持创新的环境。

  吴海平介绍,6月12日,海关总署在海关职责范围内,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6条。其中,服务外贸创新发展措施不少,主要体现为“三个更好”:更好支持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加工贸易等创新发展;更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关对16条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举措,加强落实情况反馈,增强政策措施的协同性。”吴海平说。

  沈新国介绍,税务部门一直致力于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建设,今年以来,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围绕优惠政策享受、便捷办税缴费、税收执法监管等综合施策,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沈新国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措施,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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