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9,60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为9,60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交通银行为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存在为本次交易专设的情况。公司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08)。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和受托方基本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长时间的资金闲置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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