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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二路西段789号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盛麒

  联系方式:0566-3206810

  电子邮箱:ahtgcf@126.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17;投票简称:铜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间:年月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6月28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丁士启、陈四新已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计划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概述

  1、近期公司对上述“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公司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冠”)“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公司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铜冠”)“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厂房一、二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招标期满,公司对招标项目进行开标评审,经审议,项目中标人为公司关联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建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中标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已向铜冠建安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分别为1,296.71万元、1,398.33万元、3,836.7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2.375%的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铜冠建安82.7714%的股权,是铜冠建安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方中标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丁士启、陈四新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黄山大道南段879号

  法定代表人:查全钢

  注册资本:20,02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99826136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防腐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门窗制造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78,636万元,净资产37,142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9,712万元,利润总额7,314万元,净利润6,260万元。

  经查询相关信息,铜冠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铜陵铜冠“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合肥铜冠“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厂房一、二工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最终结算以发包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铜陵铜冠“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合肥铜冠“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厂房一、二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中标单位为铜冠建安,中标价格分别为1,296.71万元、1,398.33万元及3,836.7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项目一:公司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

  1、 合同主体

  发包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

  项目地点: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北侧

  3、 合同工期:120日历天

  4、承包工作范围:本工程包含铜箔机修车间、一般固废库及包装材料库、钛辊仓库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费、停车场及周边道路等施工内容。

  5、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签约合同价为12,967,054.74元。

  6、付款方式:

  (1)每月按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含材料款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的90%(实际工程量低于合同价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竣工资料归档、工程竣工结算按照最终审定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金额价款的92%,剩余8%包含5%档案保证金、3%质保金,档案(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后按照完成时限支付档案保证金,3%质保金支付按照《工程质量保修》执行。

  (2)承包人应根据当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编报农民工工资性进度支付报表和详细的支付明细(均加盖公章)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承包人应确保经核定的工资性进度款发放到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不得拖欠,否则后果自负。

  7、质保金的扣留及支付

  (1)3%质保金支付按照《工程书》执行。

  8、专款专用

  (1)工程进度款申请单编制包含工程款申请单和农民工工资性进度支付申请单。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单独支付独立和专门设立的账户,专款专用。

  (2)工程招标清单外增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调整等增加的价款,不纳入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调整增加的价款进入最终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项目二: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

  1、 合同主体

  发包人: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

  承包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地点: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厂区内

  3、合同工期:90日历天(分东西半区进场,各半区施工时间不超过45日历天)

  4、承包工作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所有槽罐的设计、制作、安装(含吊装),其中槽罐材料、施工工具、焊接、安装材料均由承包人提供。

  5、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合同价+变更造价,合同价为1,398.33万元;变更造价=变更调整工作量*合同单价。

  6、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完毕凭卖方提供的合同总金额的30%银行保函,支付其总金额的30%预付款。

  (2)第一个月按承包人上月所报(当月25日前)的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准的工程进度款总额的80%(工程资料匹配当月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扣回预付款总额的50%,扣完为止,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当月工程进度款总额-50%预付款总额,资料未达到要求的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5%-10%的暂扣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款的80%,待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

  (3)所付款项为现汇或期限6个月以内的银行电子承兑或纸质承兑。

  7、 质保金的扣留及支付

  (1)3%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付清。

  (2)本合同质保金为人民币419,499元整,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买方确认无异议后,由买方向卖方无息退还。

  项目三: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厂房一、二工程

  1、工程实施地点: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厂区内

  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包含厂房一、厂房二两栋混凝土结构厂房的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道路、生活区停车位、清表等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协议签订情况:公司已向铜冠建安发送了项目《中标通知书》。截至公告日,公司、合肥铜冠尚未与铜冠建安签署任何协议,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签订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采用公开招标,铜冠建安为中标单位。铜冠建安的施工资质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4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铜冠建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42.75万元(不含税)。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士启、陈四新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经核查: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关联方情况以及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以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交易定价方式客观、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我们同意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定价或定价政策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中标通知书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2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本届监事会提名姚兵先生、田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1:监事候选人简历(不含职工监事)

  一、 姚兵先生

  姚兵,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历任有色控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历任铜陵有色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部部长;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任铜陵有色铜冠冶化分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2013年5月至今,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铜陵有色总会计师。2023年3月起任铜陵有色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财务部部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3年4月起任铜陵有色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田军先生

  田军,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企业法律顾问。1994年7月至2000年8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电线电缆厂电气助理工程师;2000年8月至今,于有色集团先后担任法律事务中心法律顾问、副科长、科长、副部长等职务;2019年6月至今,担任铜冠矿建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士启先生、甘国庆先生、陆冰沪先生、陈四新先生、谢晓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於恒强先生、丁新民女士、张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不含职工董事)

  一、 丁士启先生:

  丁士启,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2月至2012年8月任合肥铜冠国轩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任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合肥铜冠国轩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副总工程师、专家委成员,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专家委成员,安徽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专家委成员,安徽铜箔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铜冠矿建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2年8月任铜陵有色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铜陵有色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士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 甘国庆先生

  甘国庆,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03年7月至2012年8月,历任铜陵有色经营贸易分公司(商务部)高级职员、副经理(副部长),铜陵有色上海投资贸易公司副经理;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历任铜冠有限副经理(2014年6月起主持工作)、合肥铜冠经理,2017年2月起任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董事、经理,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经理,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执行董事,铜陵铜冠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董事长,铜陵铜冠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国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 陆冰沪先生

  陆冰沪,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化工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9年4月至2008年4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铜材厂厂长助理、铜材公司经理助理;2008年4月至2011年2月,任合肥铜冠制造部部长;2011年2月至2017年5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委员、副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任铜冠有限党委书记、副经理;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有限党委书记、副经理,兼安徽省铜基电子材料及加工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6月2022年10月,任铜冠铜箔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书记、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合肥铜冠董事,铜陵铜冠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安徽省有色金属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冰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 陈四新先生

  陈四新,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2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铜陵有色国际贸易分公司风控经理;2012年6月至2016年6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副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2018年4月至2022年8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四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五、 谢晓昕女士

  谢晓昕,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大学。2013年至2016年,就职于联合国及下设机构。2016年至2019年,任全球绿色发展署中国项目部主任。2019年至今,任北京昕昕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於恒强先生

  於恒强,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毕业。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学副教授,合肥、黄山、淮北和淮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获2004年度“中国优秀仲裁员”称号。先后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多篇,参编过《律师学》、《实用司法精神病学》和《中国人身权法律保护判例研究》等著作。曾担任安徽省重点社科项目《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和《现代调解制度构建基础理论研究》的研究任务。多年来,先后担任过安徽省军区,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物资储备局、安徽省文化厅、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3、40研究所、皖新传媒、安徽大学等多家事业单位和中外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於恒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丁新民女士

  丁新民,女,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历。曾任铜陵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并于2001年1月评聘为副教授,2020年1月退休。2012年6月参与了“风险视角下安徽省小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研究”、“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研究”两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项目课题申报并获成功;2013年10月参与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中级财务会计》的申报并立项;2017年在《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上发表了“基于职业胜任能力的财务会计课程与教学改革”、在《中国商论》上发表了“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规范”和“营改增对租赁业的影响”的论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新民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张真先生

  张真,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年至2011年在中南大学取得材料科学博士学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澳洲迪肯大学联合培养)。2012年9月-2013年10月法国格勒诺布尔综合理工学院任材料科学博士后。2013年12月回国参加工作,2013年12月-2021年1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副研究员,副高级职称。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教授,正高级职称。以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发表30余篇SCI论文,授权发明专利6项,主持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职工代表董事

  和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代表团长扩大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郑小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赵金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郑小伟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郑小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赵金敏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赵金敏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1: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一、 郑小伟先生:

  郑小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任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合肥铜冠车间主任;2011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铜冠铜箔工场场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任合肥铜冠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合肥铜冠董事、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职工代表董事。

  郑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赵金敏先生

  赵金敏,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7年3月至1992年3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上引车间熔铸工;1992年3月至2000年3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上引车间主任;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销售科科长;2001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厂长助理;2006年3月至2009年2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副厂长;2009年2月至2012年8月任合肥铜冠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商务部部长、营销总监;2012年8月至2017年7月任铜冠铜箔项目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工代表监事。

  赵金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39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5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姚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监事会对每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提名姚兵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提名田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3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5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士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期公司对“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公司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公司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 “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厂房一、二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招标期满,公司对招标项目进行开标评审,经审议,项目中标人为公司关联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建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中标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已向铜冠建安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1,296.71万元、1,398.33万元、3,836.7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关联董事丁士启、陈四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提名丁士启先生、甘国庆先生、陆冰沪先生、陈四新先生、谢晓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提名丁士启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提名甘国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提名陆冰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提名陈四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提名谢晓昕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於恒强先生、丁新民女士、张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关于提名於恒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关于提名丁新民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关于提名张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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