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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3-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5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6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相关事项。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15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3至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5、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8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6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第13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时间:

  2023年6月14-16日、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16层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244503、83244582

  传真:0755-83688903

  电子信箱:cmpoir@cmhk.com

  邮编:518067

  联系人:宋丹蕾、左智

  5、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4、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6、《关于提议增加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914”。投票简称为“积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包括非累积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

  (1)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上述第13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本项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投票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票数为零,最高票数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票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如果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4、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案未作具体表决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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