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作为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的平安资管-建设银行-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京沪计划)持有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072,759,66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上述股份系京沪计划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获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1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平安资管根据京沪计划受益人的减持申请(提交减持申请的受益人中不包括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8,667,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6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3年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3年9月30日。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平安资管代表京沪计划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 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

  2.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平安资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平安资管承诺:“1.本公司所持京沪高铁股份的锁定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本公司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京沪高铁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京沪计划及其受益人的自身需要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减持。2. 如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京沪高铁股份,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京沪高铁股份。3. 本公司减持所持京沪高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实施。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