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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66 (A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公告编号:临2023-020

  证券代码:  1766 (H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二层第九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史坚忠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的大会的第1-8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第9-10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丽、苏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66 (A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公告编号:临2023-021

  证券代码:  1766 (H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史坚忠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翁亦然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成都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四方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64.52%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成都公司64.52%股权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54,707.23万元。本次划转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成都公司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PPP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PPP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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