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45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62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将于2023年6月19日(T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26.6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4.0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5.68倍,超出幅度为181.1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26.08倍,超出幅度为69.02%,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2.00元/股(不含32.0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2.00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1,200万股(不含1,2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2.0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2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3年6月13日13:52:49:748的配售对象,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申报顺序从后到前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6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71,3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7,101,850万股的1.004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6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6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6月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26.6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81.15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26.6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3.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3)41.1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44.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6.6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仁信新材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5.68倍。
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26.6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4.0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 年6月13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5.68倍,超出幅度为181.1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26.08倍,超出幅度为 69.02%,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发行人具备持续的产品配方设计能力,产品配方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在各类细分方向的应用研究。发行人研发团队通过与下游客户的广泛接触,归纳整合主要细分应用场景下PS产品的品质与性能参数要求,研发人员经过长期、反复的试验,逐步确定原辅料的主要构成及最佳配比,并通过装置放量试验和下游应用检测确定规模化生产条件下对应的工艺参数,形成固定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此外,与其他聚苯乙烯生产商相比,由于原材料的构成及配比有差异,且不同设备条件下的生产工艺参数也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的各牌号产品相对而言亦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在GPPS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摸索和生产实践,发行人已熟练掌握高透光聚苯乙烯材料生产、光扩散板聚苯乙烯材料生产等若干专有技术,并向耐高/低温、抗黄变、抗冲击等细分方向进一步探索研究;在HIPS领域,在前期技术储备的基础上,发行人已经基本掌握了普通改苯的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并已经初步具备了HIPS的生产能力,未来将加大产品研发投入,逐步扩展至高光泽改苯和耐低温改苯。截至本发行公告出具日,发行人累计共推出9个牌号的GPPS产品和1个牌号的HIPS,其中有6个牌号的GPPS产品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光电领域、日用品领域、包装领域等,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此外,发行人正在规划通过专业人才引进、加强与科研院校的专业性合作等方式提升在高抗冲击聚苯乙烯等产品方向上的技术储备。因此,发行人具备持续的产品配方设计能力。
②发行人在设备及工艺改进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具有持续的设备工艺改进能力,形成了多项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
产品配方是核心,技术工艺是关键。发行人聚苯乙烯生产的工艺路线主要依托于广东寰球第二代聚苯乙烯化工设计专有技术。该技术是广东寰球在聚苯乙烯化工设计专有技术的基础上,对国际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总结和创新形成的新技术。发行人的研发团队在此技术的基础上,作出了若干技术改进,特别是反应釜的配置模式以及部分定制设备的构造设计。
发行人是行业内首批采用一个预聚釜串联四个平推层流聚合反应釜进行通用性聚苯乙烯生产的企业。采用这种反应釜配置模式,通过“多级聚合、逐级提温提压、脱挥冷凝再循环聚合”的反应流程,可以使物料尽可能达到预定的聚合转化率,分子量分布在期望的最佳范围内,聚合物中苯乙烯单体残留量尽可能降到最低。与“1+3”或“1+5”等其他串联方式相比,采用“1+4”的配置模式,既保障了聚合反应所需的停留时间,又能兼顾反应的效率和经济性,是产品质量和综合性能始终保持稳定的核心前提。
发行人的高抗冲聚苯乙烯生产则是在通用性聚苯乙烯生产装置前端增添一个预聚釜,采用两级预聚釜(每级分别采用两个预聚小釜串联)串联四个平推层流聚合反应釜(“2+4”的配置模式),在溶胶配料工段的辅助下,前级预聚釜采用特殊结构的搅拌设备操作,同时通过控制功能调节剂的类型和使用量,可有效调控关键产品参数,后级预聚釜则通过顶部特殊设计的回流冷凝系统,使未反应的单体重新进入预聚釜,在预聚阶段即进行首轮循环聚合,既能有效降低HIPS的生产能耗,方便控制预聚反应条件,同时还能提高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
截至本发行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进料专有技术、进料脱除杂质专有技术、脱挥除杂质专有技术、分子量调节剂专有技术、原辅料连续精确进料专有技术、透明聚苯乙烯晶点消除专有技术、高效脱挥布料器专有技术、苯乙烯处理及聚合回收液处理专有技术等9项独有的核心技术。此外,发行人在设备改进方面还申请了23项实用新型专利,均系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和生产实践不断总结而来。因此,发行人在设备及工艺改进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相关专利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③发行人产品质量优势显著,主要物性指标超出行业平均水平,专用料具备较强的技术壁垒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应用针对性强、系列化程度高、质量相对稳定、综合性能突出等特点,这种产品竞争优势的形成根本上是源于发行人多年来在产品研发上的持续投入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发行人GPPS专用料除具有较好的加工流动性外,在透光率、黄色指数、弯曲强度、软化温度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而GPPS普通料的加工流动性和残留单体指数则拥有较好的突出表现,HIPS普通料在抗冲击强度方面则已经走到了行业前列,总体上,与同类型PS树脂对比分析后,各细分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均可达到行业相对领先水平。(下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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