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版)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在各类细分方向的应用研究。发行人研发团队通过与下游客户的广泛接触,归纳整合主要细分应用场景下PS产品的品质与性能参数要求,研发人员经过长期、反复的试验,逐步确定原辅料的主要构成及最佳配比,并通过装置放量试验和下游应用检测确定规模化生产条件下对应的工艺参数,形成固定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此外,与其他聚苯乙烯生产商相比,由于原材料的构成及配比有差异,且不同设备条件下的生产工艺参数也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的各牌号产品相对而言亦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在GPPS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摸索和生产实践,发行人已熟练掌握高透光聚苯乙烯材料生产、光扩散板聚苯乙烯材料生产等若干专有技术,并向耐高/低温、抗黄变、抗冲击等细分方向进一步探索研究;在HIPS领域,在前期技术储备的基础上,发行人已经基本掌握了普通改苯的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并已经初步具备了HIPS的生产能力,未来将加大产品研发投入,逐步扩展至高光泽改苯和耐低温改苯。截至本发行公告出具日,发行人累计共推出9个牌号的GPPS产品和1个牌号的HIPS,其中有6个牌号的GPPS产品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光电领域、日用品领域、包装领域等,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此外,发行人正在规划通过专业人才引进、加强与科研院校的专业性合作等方式提升在高抗冲击聚苯乙烯等产品方向上的技术储备。因此,发行人具备持续的产品配方设计能力。
(2)发行人在设备及工艺改进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具有持续的设备工艺改进能力,形成了多项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
产品配方是核心,技术工艺是关键。发行人聚苯乙烯生产的工艺路线主要依托于广东寰球第二代聚苯乙烯化工设计专有技术。该技术是广东寰球在聚苯乙烯化工设计专有技术的基础上,对国际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总结和创新形成的新技术。发行人的研发团队在此技术的基础上,作出了若干技术改进,特别是反应釜的配置模式以及部分定制设备的构造设计。
发行人是行业内首批采用一个预聚釜串联四个平推层流聚合反应釜进行通用性聚苯乙烯生产的企业。采用这种反应釜配置模式,通过“多级聚合、逐级提温提压、脱挥冷凝再循环聚合”的反应流程,可以使物料尽可能达到预定的聚合转化率,分子量分布在期望的最佳范围内,聚合物中苯乙烯单体残留量尽可能降到最低。与“1+3”或“1+5”等其他串联方式相比,采用“1+4”的配置模式,既保障了聚合反应所需的停留时间,又能兼顾反应的效率和经济性,是产品质量和综合性能始终保持稳定的核心前提。
发行人的高抗冲聚苯乙烯生产则是在通用性聚苯乙烯生产装置前端增添一个预聚釜,采用两级预聚釜(每级分别采用两个预聚小釜串联)串联四个平推层流聚合反应釜(“2+4”的配置模式),在溶胶配料工段的辅助下,前级预聚釜采用特殊结构的搅拌设备操作,同时通过控制功能调节剂的类型和使用量,可有效调控关键产品参数,后级预聚釜则通过顶部特殊设计的回流冷凝系统,使未反应的单体重新进入预聚釜,在预聚阶段即进行首轮循环聚合,既能有效降低HIPS的生产能耗,方便控制预聚反应条件,同时还能提高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
截至本发行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进料专有技术、进料脱除杂质专有技术、脱挥除杂质专有技术、分子量调节剂专有技术、原辅料连续精确进料专有技术、透明聚苯乙烯晶点消除专有技术、高效脱挥布料器专有技术、苯乙烯处理及聚合回收液处理专有技术等9项独有的核心技术。此外,发行人在设备改进方面还申请了23项实用新型专利,均系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和生产实践不断总结而来。因此,发行人在设备及工艺改进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相关专利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3)发行人产品质量优势显著,主要物性指标超出行业平均水平,专用料具备较强的技术壁垒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应用针对性强、系列化程度高、质量相对稳定、综合性能突出等特点,这种产品竞争优势的形成根本上是源于发行人多年来在产品研发上的持续投入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发行人GPPS专用料除具有较好的加工流动性外,在透光率、黄色指数、弯曲强度、软化温度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而GPPS普通料的加工流动性和残留单体指数则拥有较好的突出表现,HIPS普通料在抗冲击强度方面则已经走到了行业前列,总体上,与同类型PS树脂对比分析后,各细分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均可达到行业相对领先水平。
发行人以质量取信于市场,除了在技术上充分保障产品质量外,在管理上也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和声誉,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障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发行人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产品质量保障管理制度,从原料采购、产品生产、成品入库、下游产线试用等环节对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控制,定期回访重要客户,及时发现问题并快速处理,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4)发行人原料采购成本具备价格优势,低库存长约采购模式降低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建厂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中海壳牌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重要的苯乙烯供应商,建厂开始发行人即与中海壳牌建立稳定的合作共赢关系。中海壳牌采用PO-SM共氧法联合生产苯乙烯(SM)和环氧丙烷(PO),此外还有上游若干联产化工产品。该公司目前总计拥有年产126万吨苯乙烯的设计产能,并拥有6万吨的苯乙烯物理储能(实际存储还有安全水平考虑),仓库储能相对有限,因此,为了避免因苯乙烯滞销堵库而导致联产装置整体停车,拥有及时、稳定、长期的苯乙烯消化渠道就十分关键。
此外,苯乙烯是危险化学品,在同一化工园区内通过管道运输方式实现对外销售,安全性更高。就中海壳牌而言,发行人苯乙烯需求稳定、规模较大、运输方便,是其愿意与发行人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重要前提;站在发行人的角度,中海壳牌的苯乙烯供应更加及时、可靠,管道运输方式也更为安全,在原料采购管理上也更为便捷,发行人无需为正常生产而进行大规模的苯乙烯备货。
进一步地,发行人在与中海壳牌的长约采购模式合作下享有一定的苯乙烯采购价格折扣,成本优势突出,可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并且隔墙供应模式能有效抑制苯乙烯价格过涨过跌带来的企业经营风险。
(5)发行人产能先发优势明显,中高端牌号供给能力突出
在产能建设方面,经过前期的技术积累和项目建设,发行人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已结束试生产,主要生产装置运作正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基本符合预期,GPPS产品的年设计产能从原来的12万吨增加至21万吨,并同时拥有了9万吨HIPS产品的年生产能力。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属于华南地区最大、全国排名第四的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生产企业,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三期产能投放完毕后,将发行人总备案产能提升至年产48万吨中高端聚苯乙烯,并具备最大56万吨的年生产能力,成为行业内产能规模靠前的代表性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极大的市场影响力,且新增产能设计偏向于以扩散板、导光板等GPPS专用料为核心的中高端产品,横向上,发行人要将优势产品线从原有的导光板、扩散板等透苯专用领域全面拓展至显示器外壳料、高光泽空气调节器外壳(室内部分)、冰箱专用料等改苯专用领域;纵向上,在部分领域如光学精密仪器与器件、医疗检测设备等透苯高端应用方向上有若干技术突破。从长远看,发行人“2+4”的HIPS反应釜配置模式已奠定了向超高分子量PS树脂发展的技术基础。
(6)发行人客户质量稳居行业前列,长期合作的大客户数量持续增加
发行人客户资源积累丰富,且与优质客户的合作较为稳定,奠定了产能持续扩张的市场基础。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发行人1,000万元以上合作规模的客户数量分别为21家、30家、35家,呈现稳步增长趋势,特别是随着苏州三鑫、宁波美的等工厂客户的加入,下游市场对发行人产品的消化能力持续增强。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获得了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品牌知名度,已经形成了“核心客户稳定、新增客户可持续”的客户结构,且客户质量位居行业前列。在液晶显示领域,发行人与TCL、康佳、创维、康冠、苏州三鑫等知名企业或其配套厂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冰箱应用领域,发行人已经开始向美的、奥马等冰箱制造企业供应冰箱透明内件专用料,并已进入海尔股份供应链体系,未来合作规模将有望进一步扩大;在LED照明领域,发行人的客户包括欧普照明、雷士照明、佛山照明、飞利浦、三雄极光等知名企业的配套工厂。
(7)发行人地理区位优势突出,产业协同空间发展潜力巨大
发行人地处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内,该园区2019年-2022年已经连续四年蝉联“中国化工园区30强第一名”,是国家重点建设和重点发展的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园区内拥有中海壳牌、埃森克美孚、恒力石化等国际知名石化企业,产业体系相对完善,园区建设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对入园企业和项目准入的要求规范也更高。园区内有丰富的化工原材料供给,发行人未来将延伸发展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包括发展其他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品,实现惠州大亚湾石化区产业链消化、延伸、拓展,产业协同空间发展潜力巨大。作为园区内的企业,发行人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管理等方面接受更为严格的行政监督,对发行人顺利通过部分大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有较大的助力,有利于发行人品牌形象的树立和业务规模的提升。
此外,园区所处地理位置优势明显,交通条件十分便利,产品运输到珠三角各地,基本能当天送达,在款到发货的前提下,客户可以通过“一次下订、分次提货”的方式采购,既不会因运输迟滞而影响生产,又可以避免一次提货而带来的资金压力,而且运输成本还相对较低,对中小客户有较高的吸引力。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30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069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72.52%;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4,987,60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70.23%,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925.38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62,870.8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6.68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96,661.64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623.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62,870.8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6.68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96,661.64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7,933.3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下转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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