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先仪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第三届监事会将由2名职工代表监事及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李先仪女士推荐王林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一致同意推举王林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推举出了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候选人提名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一位和职工代表监事两位。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两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选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林先生,男,1979年生,浙江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4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三星半导体(中国)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企划经理;2012年9月至今,就职于华登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先后担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合伙人;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工作,并选举赵丹女士和杨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丹,女,1987年生。2010年至今先后任职于上海国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婷,女,1986年生。2010年至今先后任职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推举出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候选人提名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五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位和独立董事两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John Zhong先生、罗滨先生、余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吴辉先生、李翰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吴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翰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在本次提名后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证明;吴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John Zhong先生,男,1963年生,1987年12月毕业于佐治亚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3月至1989年12月担任Amitech Inc项目经理,1990年2月至1992年12月担任Northern Telecom Limited研发工程师,1993年1月至1999年3月担任Sun Valley International Limited总经理。1999年至今历任晶晨CA、晶晨DE、晶晨集团董事、晶晨控股董事长;自2003年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ohn Zhong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John Zhong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滨先生,男,1982年生,200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麦肯锡(上海)公司,担任TMT行业研究分析师;2010年7月至2016年4月创业加盟久谦咨询,担任董事合伙人,整体负责TMT领域客户开拓与服务;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加盟阿里里巴巴集团,先后任菜鸟网络CEO助理、战略合作及新业务孵化负责人等职;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TCL集团副总裁;2019年1月起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总经理。现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与投资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莉女士,女,1981年生,2003年6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上海飞迈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专员;2006年7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法务专员;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就职于澜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法务经理;2016年2月加入本公司,任职法务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任上海晶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厦门晶兮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辉先生,男,1975年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04年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至2009年曾任尚德太阳能(NYE:STP)财务部经理,2009年至2012年曾任浙江稽山控股集团(SGX:J18)首席财务官,2013年至2020年曾任福寿园集团(HKEx:1448)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等职,2020年至今任华人文化集团财务总监及资金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翰杰先生,男,1986年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2年7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8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翰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日
至2023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6月29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mlogic.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邮件登记以抵达公司的日期为准。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
邮编:201315
电话:021-3816 5066
联系人:余莉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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