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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5栋23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玉芝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29人(委托代表30位),代表股份 279,179,2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10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委托2名代表参会),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279,179,1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566,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2.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4.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5.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陶礼童  严俊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1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3年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并安排回复工作。2023年6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问询函》回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不晚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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