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5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8名激励对象授予679.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271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653.8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3年5月19日止,公司实际收到27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2,241,7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502号)。
公司已就上述授予的653.8万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拟授予271名激励对象653.8万股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激励计划271名激励对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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