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3版)
续上表
单位:万元
续上表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1年以内存货占比为94.47%,是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部分,存货成新率较高,加之增加的存货主要为因公司备货需要而购进生产用芯片、喷油器相关部件,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减值计提比例较低。存货库龄在1-2年、2年以上的存货占比分别为2.75%、2.78%,对应的减值计提比例分别为15.95%、47.99%,呆滞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并已提足减值。
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中实物存货(不含合同履约成本)1,946.05万元,由于公司属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终端产品使用年限较长,参照行业惯例与相关供货协议,公司产品在停止供应后仍应继续提供相关售后服务配件8-10年,故虽部分产品库龄较长,但仍可持续销售,并非均需计提跌价准备。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297.88万元,由于技术开发服务存在预收开发款,部分存货虽库龄较长,但收到的开发款已可覆盖实际发生的成本,故未计提减值。
综上所述,公司期末已对存货计提充分的跌价准备。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评价、测试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存货存放地点及状态,取得公司盘点计划,评估盘点计划的恰当性。
(3)根据公司盘点计划执行监盘程序,观察相关人员盘点过程,对盘点中应当执行的控制加以关注。
(4)对期末存货进行抽盘,并将抽盘结果与盘点人员记录进行核对,评价盘点准确性。
(5)对于存放于客户仓库的存货,向对应客户进行函证。
(6)获取主要客户的在手订单,与期末结存进行比较。
(7)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增加存货储备的原因。
(8)结合存货结构及库龄,对存货的变动原因进行分析。
(9)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适当性,并进行复核。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核查公司主要客户订单情况;
(2)取得并核查公司主要技术开发合同情况;
(3)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增加存货储备的原因;
(4)取得并核查公司存货结构及库龄,对存货的变动原因进行分析;
(5)取得并核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适当性,并进行复核。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期末存货大幅增加,主要受公司存货储备战略影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跌价部分已得到充分计提,存货的增长规模与公司业务收入体量基本匹配;
(2)公司产品结构变动与市场需求变动一致,短期尚未面临汽车新能源化趋势加速带来的重大不利影响,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
五、关于研发费用
年报显示,研发费用从去年的10,116.74万元增加至16,920.82万元,同比增长67.26%;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3.77%,同比增加11.65个百分点。请公司:(1)结合公司具体业务需求、产品结构、研发成果量化分析公司研发投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研发项目立项数量、研发技术先进性水平(如新申请发明专利的对应)、研发成果市场商用化进展,说明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必要性,材料领用等费用归集的准确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具体业务需求、产品结构、研发成果量化分析公司研发投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产品结构情况
公司为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汽车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智能网联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2021年、2022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2年度,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传统能源车相关产品,公司新能源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低。为开拓乘用车市场和顺应汽车行业电动化趋势,公司坚持“客户乘用车化、产品电动化”的发展战略,重点开发了GDI乘用车电控系统项目、混合动力乘用车电控系统项目以及电动车VCU、GCU、MCU等项目。
(2)公司研发投入及相关成果
2022年度公司前十大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在维持传统商用车研发的基础之上,将研发资源重点投入了乘用车GDI、增程混动、VCU、MCU/GCU、域控制器等乘用车和新能源产品上。
在持续研发投入的支持下,公司在乘用车和新能源业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已承接的主流乘用车项目状态如下:
综上(1)、(2)点所述,公司研发投入增长是在结合公司业务需求与产品结构的基础上,以实现公司“客户乘用车化、产品电动化”发展的战略目标而产生的必要投入,具有合理性。
2、结合研发项目立项数量、研发技术先进性水平(如新申请发明专利的对应)、研发成果市场商用化进展,说明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必要性,材料领用等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1)研发项目情况
2021、2022年度,公司研发项目的立项数量情况如下:
公司视研发与创新为公司生存的基石,始终注重研发,紧跟汽车行业动力系统发展趋势,通过不断招聘行业内优秀人才和优化公司内部技术研发和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2022年度,公司研发团队人数由428人扩充至628人,增幅为46.73%。公司始终坚持“产品电动化、客户乘用车化”的发展战略,持续投入研发资源在乘用车GDI发动机电控系统、混合动力发动机电控系统、MCU、VCU、GCU、HECU等乘用车和新能源产品领域。在公司2021年登陆资本市场后,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新能源和乘用车研发项目立项数量逐年增长,在研项目有序推进,研发费用率随各项目推进逐步上升。
2022年末,公司在研项目可以归至13个研发平台,其技术领先和商用化进展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各研发项目具备技术先进性,研发成果商业化取得明显进展,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具备合理性。
(3)研发费用归集情况
公司研发费用归集的内容包括员工薪酬、试验费、差旅费、材料费、折旧费、燃油动力费、加工费及其他费用。
公司对计入研发费用的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行归集,对于能够直接对应具体项目的支出直接归集至具体项目,对于与具体项目不直接对应的支出,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摊并归集至具体项目,具体的归集和分摊方法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研发费用的范围和标准列支研发费用,并通过上述归集方法合理、恰当区分各项目的支出。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台账,记录各项目的支出。此外,研发部门与财务部定期对各项研发费用的发生进行交叉审核,确保研发支出的归集真实、准确、完整。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及测试与公司研发费用归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获取研发费用明细账,执行分析性复核。
(3)检查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归集凭证及单据、阶段性成果以及结项文件;
(4)结合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检查研发投入内容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5)结合技术服务项目,复核研发项目与技术服务项目是否存在混同的情形。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研发费用归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获取并核查研发费用明细账;
(3)查阅公司近年披露年报中有关研发项目情况;
(4)询问公司研发主要负责人员,了解公司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制定了与研发费用归集相关的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来源于传统燃油的商用车,为开拓并扩大公司在乘用车及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具有合理性;
(2)公司研发费用归集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生产成本与研发费用混同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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