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3066 转债简称:平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代码:601666)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2023年5月30日之前为9.43元/股,2023年5月30日及以后为8.74元/股),已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平煤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公开发行2,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9年3月15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2%、第五年1.6%、第六年2.0%。
2023年4月10日,“平煤转债”(债券代码:11306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初始转股价格为11.79元/股,转股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9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30日起由11.79元/股调整为10.92元/股。
二、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代码:601666)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2023年5月30日之前为9.43元/股,2023年5月30日及以后为8.74元/股),已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根据审议向下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均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的孰高值确定,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如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10.92元/股),则“平煤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9.054元/股。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5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延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内容详见2023-05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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