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自2023年5月1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40件,涉案金额合计约49,236.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50%,达到披露标准。
上述案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主动提起起诉、仲裁的案件共计16件,金额合计约22,138.46万元。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124件,金额合计约27,098.46万元。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不存在单项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自2023年5月1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中已结案件13宗,涉案金额合计约1,240.09万元。
1.和解、调解、撤诉结案10宗,公司及所属公司实际支付60.97万元,其中,57.47万元为应支付的工程款本金;3.50万元为劳动仲裁案件中根据调解协议需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护理费等费用。
2.仲裁裁决结案3宗,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公司及所属公司实际支付24.73万元,其中1宗仲裁裁决公司需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资等9.14万元;1宗仲裁裁决公司需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15.59万元;1宗仲裁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需要承担支付责任。
上述已结案件对公司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已结案件外,其余案件尚未审结,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裁决书,尚无法判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1.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未决案件。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129件,合计涉案金额约为15,340.84万元,均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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