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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可转换公司 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股东王真见先生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 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真见、王增潮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启、杜福昌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情况外,王真见、王增潮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启、杜福昌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行为。

  2、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解除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为2023年6月15日以口头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推举王启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止2023年6月15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5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38元/股的85%,即17.32元/股,已触发“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提议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真见先生、王增潮先生及吴江华先生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重庆市合川区草街拓展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14:3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于2023年6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重庆市合川区草街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提案2.00为特别决议方式,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3年7月3日,9:00-11:30,13:30-14:00。

  5、登记地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ir@soonbest.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公司会议室;

  邮 编:40157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蒋佶利、孙静

  联系电话:023-86521019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6”,投票简称为“顺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议案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博合金”)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推举王启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后,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附见

  王启: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30余年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铝行业的从业经验。曾先后任职于浙江省永康市西炉金属配件厂供销部、江苏省宜兴市梅园铸业有限公司供销部、重庆浙中铝合金有限公司采购部等企业。2003年3月至2007年5月任顺博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5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顺博有限采购部;2010年6月至今任广东顺博执行董事。

  王启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7,669,001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副董事长兼总裁王增潮为兄弟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杜福昌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确认王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顺博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顺博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6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公开发行了8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30亿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863号”文同意,公司8.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9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顺博转债”,债券代码“127068”。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2月20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8月11日)止。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顺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43元/股调整为 20.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截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5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0.38 元/股的 85%,即 17.32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顺博转债”的转股价格(20.38元/股),则“顺博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本次修正相关工作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更正将影响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净资产、经营性净现金流等数据,不影响净利润等数据,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博合金”)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经事后审查,由于财务人员疏忽,部分科目列报有误且与期初审定的列报不一致,内部往来抵消有误以及内部交易未完全抵消,从而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报财务报表的部分数据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中有2,000万元属于质押的定期存单,需要调整列报至其他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付票据的变动,主要是由于低信用等级银行承兑票据的列报需要重新调整以及内部往来抵消过程有误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变动主要是由于江苏顺博停产,公司拟对外出租房产,其房产和土地使用权需要调整列报至投资性房地产。除上述科目变动外,其余科目变动也均系相同的原因,诸如科目之间列报的调整等。

  2、利润表:抵消公司内部未完全抵消的交易,从而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各9,749.86万元;将履约形成的销售运费510.13万元调整至营业成本;将计入管理费用的677.52万元人工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

  3、现金流量表:公司收回票据保证金3,054.03万元,未作处理,将该事项调整至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开立2,000万元定期存单并质押开票未做处理,将该事项调整至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公司将11,686.61万元的票据保证金误计为现金等价物,相应调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总体来看,本次更正后,净资产减少5,467.30万元,影响比例为-2.05%;净利润未发生变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054.03万元,影响比例为5.26%。本次更正对报表整体影响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之“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更正

  1、 更正前

  

  2、 更正后

  

  二、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之“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之“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更正

  1、 更正前: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真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路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继成

  2、 更正后: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真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路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继成

  三、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之“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之“2、合并利润表”的更正

  1、 更正前: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真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路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继成

  2、 更正后: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真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路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继成

  四、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之“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之“3、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更正

  1、 更正前:

  单位:元

  

  2、 更正后:

  3、 单位: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正后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就本次会议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目前董事会人数低于章程规定的7人,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启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对《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独立董事:

  黄新建        刘忠海        闫信良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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