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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9.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4.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或“债务人”)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公司为合肥协鑫该笔授信业务的开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近期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近期,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科技”或“债务人”)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书》,公司为绿能科技与债权人进行的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等产品采购相关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

  (3)近期,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绿能科技在建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公司与建发(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绿能科技与债权人交易的光伏类产品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2日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3、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4、注册资本:208,336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7、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8、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4日

  2、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龙潭物流基地3-100号

  3、法定代表人:郭奕辰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站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其他说明: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5、主债务履行期限:《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担保书

  1、债权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之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5、主债务履行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日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建发(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建发(上海)有限公司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保证人: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5、主债务履行期限:2023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1日

  6、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43,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25,5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2,6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9.9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绿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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