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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镇江”)、孚能科技(赣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动力”)、孚能科技(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新能源”)、广州孚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孚能”)、孚能(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天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授信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为孚能镇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为孚能动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为孚能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为广州孚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为孚能天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上述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本金余额(在保本金余额)为54.2亿元。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实际在保本金余额加上本次审批的对外担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84%,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加快公司“SPS”产品推向市场,推进“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和“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落地,以及其他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授信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其中被担保方孚能镇江、孚能动力、孚能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广州孚能和孚能天津成立尚未满一年,处于初创期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资子公司间分配使用额度。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上述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大港横山路以东、银河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注册资本:263,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回收、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化工产品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及电池相关设备的租赁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数据经审计,币别:人民币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孚能镇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孚能镇江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

  2. 孚能科技(赣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栖凤山路西侧办公及综合楼5楼508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数据经审计,币别:人民币单位:元

  

  被担保方孚能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孚能动力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

  3. 孚能科技(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31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栖凤山路西侧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及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数据经审计,币别:人民币单位:元

  

  被担保方孚能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孚能新能源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

  4. 广州孚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4月14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997

  法定代表人:YU WANG

  注册资本:99,999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由于广州孚能成立尚未满一年,处于初创期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广州孚能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

  5. 孚能(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8182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由于孚能天津成立尚未满一年,处于初创期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孚能天津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2023年是公司抢占市场份额的关键年份,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产能落地,业务快速发展抢占市场份额,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子公司的融资压力。上述被担保人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人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及长远发展利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经营需要而作出的,有助于为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打好基础,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孚能科技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本金余额(在保本金余额)为5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1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实际在保本金余额加上本次审批的对外担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84%,同时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

  2. 提案程序说明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6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9.94%股份的股东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在2023年6月1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3年6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的提议,现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的第8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6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6月28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5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6、议案7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创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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