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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第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且需逐项表决,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4.第10、11、12、1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14:2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公司18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周朝晖先生(董事长张巍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785,665,52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47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264,965,37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40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520,700,14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64%。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2,226,94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785,134,3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34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18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785,134,3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785,134,3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785,123,3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785,008,2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反对51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785,250,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2,785,250,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8.《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1)《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913,855,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5%;反对807,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870,991,745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2,785,250,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3)《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2,785,250,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4)《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2,286,775,6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关联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498,474,497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5)《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2,390,874,6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807,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关联股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93,972,330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6)《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2,785,250,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9.《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2,782,913,0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2%;反对1,831,1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921,2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1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2,785,250,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6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2,785,250,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6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2,785,250,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6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785,250,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6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4.《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2,783,568,6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7%;反对2,085,7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选举王章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彭磊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章为先生任职董事后,承续彭磊女士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5.《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2,785,250,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选举马伯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李晓霏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16.《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785,250,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选举周凤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李建辉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周凤翱先生任职独立董事后,承续李建辉先生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2,785,307,2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34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公司章程(2023年6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本次会议审阅了以下议案(非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1,695,7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01%;反对34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5%;弃权18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4%。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1,695,7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0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5%。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1,695,7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0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5%。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1,684,7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06%;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0%。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1,569,6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28%;反对51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73%;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0%。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8.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1,408,3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73%;反对807,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2%;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2)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3)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4)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5)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1,408,3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73%;反对807,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2%;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6)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9.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19,474,4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165%;反对1,831,1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86%;弃权921,2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50%。

  1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1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1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1,811,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14.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20,130,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63%;反对2,085,7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8%;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15.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21,811,4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06%;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16.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1,811,4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06%;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4%;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1,868,6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80%;反对34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5%;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熊洁、李小康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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