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5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 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36-3536689
3、电子邮箱:linkzqb@163.com
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保荐代表人:王宁华、孙宝庆
2、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3、电子邮箱:wangnh@zts.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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