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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助力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优势显现

专家建议更大力度发挥私募股权基金引领作用

  本报记者 邢 萌

  6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

  “全面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需要金融机构推出更为丰富的产品、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形成更为繁荣的市场,为大中小、老中青、领军企业、初创企业等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作为连接科技、产业、金融的枢纽,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助力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方面成效显现。

  以“硬科技”企业上市首选地——科创板为例,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6月18日,533家科创板上市公司IPO募资总额逾8300亿元,资金主要流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等领域。此外,同样也有一批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板、北交所上市,获得股权融资支持。

  多层次资本市场正在构建完善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相较于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市场侧重为相对成熟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则为更早期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

  全国股转公司网站显示,今年上半年,新三板累计新进创新层公司数量达367家,其中146家公司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83家,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效率。另外,场外市场方面,至少有20多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设立“专精特新”板块,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提供特色化服务,进一步拓展其融资渠道。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少、融资难的问题,其优势更多在于专利技术与科技型人才,但这些优势难以帮助企业在间接融资渠道中融到足够的资金。作为直接融资的主要场所,资本市场提供的股权融资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在早期拿到资金,更重要的是,将在资源共享上赋予企业更多的发展机会。”北京阳光天泓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王维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田利辉分析称,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往往存在资产抵押品不足、证券质押品匮乏、担保获得困难和现金流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导致难以通过银行等间接融资渠道获得足额信贷。而且,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面临规模小、信用不足等问题,往往难以获得债券市场支持。因此,构建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为重点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需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壮大天使和创投资本。

  事实上,大多数科技型上市公司在初创期也曾得到私募股权投资的大力支持。证监会6月初发布的数据显示,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积极投资中小创新型企业,为实体经济注入强劲创新动力,私募股权创业基金累计投资近10万家未上市企业。试点注册制以来,90%的科创板上市企业、60%的创业板上市企业、99%的北交所上市企业在上市前都得到私募基金的资金支持。

  “在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上,私募基金可以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大部分私募基金是产业资本,在相关领域有更多的资源可以赋能初创期企业,帮助其加速发展,迅速占领细分市场。”王维嘉表示,随着国家大力发展科技产业,相信会有更多的私募产业资金涉足相关优质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加速我国科技产业的进步。

  田利辉建议,资本市场加大对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的支持力度,尤其需要私募股权基金规范发展,提升甄别科技含量的能力,增加推动企业成长的实力。这就意味着,我国需要天使资本、创投资本和私募资本的专业化发展,需要专业的私募股权基金金融人才的培养,同时,也要提升监管质效,推动私募基金业务的规范化运行,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他进一步表示,还需要加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的构建和优化,形成更为清晰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更为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更为强大的信用信息系统,加强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而解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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